平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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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平乐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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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拟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和生产要素协调。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布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九)组织实施推进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县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质量和品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十二)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推动政府、社会重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平乐县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平乐县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国家级、自治区级、桂林市级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拟订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八)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十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一)贯彻执行自治区、桂林市对东盟、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合作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我县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和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协调我县参加中国—东盟国家博览会有关的展务、商务出访、来访接待工作及参与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等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二十二)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工作。

(二十三)贯彻执行自治区、桂林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进行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企业对外投资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工作;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承办全县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我县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平乐内外贸协会、学会的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六)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二十七)负责组织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建议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机关节能、后勤保障、档案管理、信访、督查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工作会议等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干部监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年度预算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研究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非规划类课题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政策建议,组织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相关内容;统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内外贸易政策、法规,系统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企业改制和信访维稳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

负责全县振兴工业有关工作的综合统筹和协调服务,对振兴工业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提出振兴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振兴工业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有关工业振兴重大问题;负责市、县领导跟踪推进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建议,推进工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

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汽车、橡胶、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装备制造业的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轻工、纺织、食品、药品、盐业、糖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项目、产业准入等事项;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加快实施智能制造;负责全县医药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桑蚕和茧丝绸产业统筹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监督产销衔接,指导桑蚕和茧丝绸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军工重大项目和事项的监督、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有关工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科研生产、质量、计量、关键设备设施等的监督管理;承担军工安全保密、军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军工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核工业、军品外贸、军工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技术改造、产品质量、专用设备等的管理;负责民爆行业改革、经济运行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务综合分析,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承担撰写商务史志及年鉴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自治区、桂林市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承担散装水泥监管相应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泥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

(四)工业经济和市场运行股

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及投资有经济指标的分析和服务,企业的上规入统工作。

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特色商业街区的合理布局,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研究提出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推动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承担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按有关规定对住宿、餐饮、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规划、指导境内外种类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牵头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企业管理及节能监测股

负责工业企业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能源发展及节能监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完善融资、担保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农产品加工业规划、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全县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规划、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能源工业规范性文件、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负责电力市场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负责实施工业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和评价;全面统筹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统筹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行业、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六)电子商务及数据信息股

组织实施工业技术创新及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县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县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拟定工业产业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市、县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拟订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共享、开放、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安全、工业控制网络安全保障和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和应急处理。

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数字桂林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联系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配合自治区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的建设,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制订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拟订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指导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推进与应用。

(七)项目和投资服务股

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包括新建和技术改造),负责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负责编制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提出县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推进产融合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政策建议;协调与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组织工业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与交流。

拟订全县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对外援助的管理;负责全县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全县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型、先进技术型企业和鼓励类项目;负责受理全县纳入政服务中心与商务行政、服务有关的事项。

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外贸运行结构调整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负责全县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指导和促进工作:组织、管理境内外涉外商品交易会;负责对外贸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外经贸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管理及申报工作;做好东盟博览会有关的展务、商务出访、来访接待等工作。

(八)综合执法股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和重大案件督办,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负责直销管理;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按职责分工管理药品流通、酒类追溯工作;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依法规范和管理成品油市场;负责电力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负责春运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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