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标签: | 平乐县,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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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电话: | 0773-7882214 |
地址: | 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西街56号 |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市、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地方审计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量,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年度计划,进行审计统计资料分析;复核审计项目并提出复核意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及监督检查;负责对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负责各项专项资金的审计;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县重大项目稽查;负责对投资项目真实、合法、可行性的审计;负责对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接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依据《审计法》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含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负责人:李慧琼,平乐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