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全州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全州县,城市管理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73-4816366 |
地址: | 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十楼 邮 编:541500 |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年度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管理。
(四)制定和实施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和维修)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并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管;制定和实施本行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全县管护范围内已建成交验的道路、隧道、桥梁、排水、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市容环卫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和排涝管理;负责对所管辖桥梁进行监测评估;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对城市公共自行车的站点建设和运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七)负责对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亮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城区门店招牌和临时性商业经营点(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非机动车占道(人行道) 停车设置规范的管理和城市架空管线的容貌监管。
(八)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接入排水管网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检测;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的处处置管理工作,对达到二类以上标准的公厕实施监督管理。
(九)组织实施本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本行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参与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责任;主管城市绿线管理、城市树木(含城市古树名木)及绿地保护工作;依法审批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等事项,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异地补偿费等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的管理。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率审核和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的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
(十三)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处置专业性强以及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
(十四)制定本行业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六)完成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项目建设,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建成交验的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确保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无缝对接。
二、领导信息
蒋进军 党组书记、局长
蒋能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永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