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灵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灵川县,旅游局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3-6812428 |
地址: | 桂林市 灵川县灵川镇灵北路4号 |
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灵川县有关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市场(以下简称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依法统一行使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依法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辖区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查处跨区域的大案要案。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四)围绕“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及残疾人体育等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开展体育市场监管,协助体育彩票监管工作。会同县民政部门对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进行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县性体育社团的体育活动。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对全县竞技体育指导和管理;负责培训等级裁判员和等级运动员。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县业余体校训练工作,支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教练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重大体育赛事项目布局、规划和管理;协调推进全县大型体育赛事开展。
(十六)负责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事业的行政审批。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以及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一服务两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汇报等文稿,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综合协调各股室开展工作;严格管理好机关印章和重要文件资料;负责机关和直属二层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年度考核、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对外交流、接待及后勤工作;负责车辆调度及安全驾驶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及发证、换证、年审工作;负责统筹和制定全局各项事业发展项目规划、计划和纲要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报批、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及直属二层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预算、决算、报账、支付款项,管理固定资产;负责财务统计、财务报表填报,管理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全局及直属二层单位人员的职称报批、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禁毒、公共节能、县城责任区及局机关清洁等工作。
(三)文化广电股。负责管理和服务全县文化、文物和广电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文化馆、图书馆、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工作;研究拟定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免费开放的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公益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文化综合市场、文物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培育重点艺术创作和文艺精品生产;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科学持续利用和发展文物、博物,弘扬、传承、发展优秀文化;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工作。组织并督促广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维护;负责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工作。
(四)体育股。研究拟定和落实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负责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做好县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其它工作;承担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监督管理与体育统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时进行国民体质监测,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负责组织协调上级及本县举办的各项体育赛事;负责培育体育市场,指导和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培训和审批等级裁判员、运动员及教练员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体育社团及业余体育训练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体育人才;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
(五)旅游股。负责研究全县旅游发展政策、办法并宣传贯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审核和跟踪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点)、农家乐、乡村旅游区、酒店等质量等级划分评定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协调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安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点)、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旅游专项统计工作。
(六)文物安全监管股。负责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
(七)执法一中队。负责对文化、文物和体育等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艺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开放任务。
(八)执法二中队。负责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投诉、处理旅游事故和案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活动,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行使监察、教育、处罚的权力。定期向相关上级单位提交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重大案件报上级文化旅游部门备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执法三中队。负责对广播影视、出版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播映走私盗版电影电视节目和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片)等行为;承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各类出版物在市场流通环节的执法工作以及“扫黄打非”有关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执法四中队。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和举报线索的受理、调处、移交、转办、跟踪、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移送、报备及案卷评查、归档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拟订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配合上级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及强制执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李成幼,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2000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生物技术与糖业学院农产品加工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盘工作。统揽全局工作,侧重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巡察、绩效管理、清廉景区建设、创城等工作;联系袭汇文化世界(含桂北游客集散中心综合体)、希宇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局长:盘旭,女,瑶族,1979年10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9年10月参加工作。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全盘工作。负责深化改革、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漓江磨盘山港区、桂林名坊旅游食品及山水里东区、桂林花溪世界文化艺术村项目。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陈海玲,女,1983年1月出生于广西兴安,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主持县旅游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监管、绩效考核、县域经济指标考核等工作;联系漓水人家景区扩建项目。分管旅游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长:陈明智,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长,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男,瑶族,1970年11月出生于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1992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群众性和竞技性体育活动、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体育彩票、体育行业监管等工作;分管体育股,县业余体校、体育馆。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张俊斌,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9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等工作;总牵头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创城、创卫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图书馆。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小莉,女,汉族,1982年8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2000年9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思想宣传、精神文明、新媒宣传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干部培训、普法、公共节能、项目规划等综合性工作;负责广电项目建设及维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等工作;联系广电网络、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灵川分公司。负责局统一战线、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广电宣传股、综合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阳利,女,汉族,1977年8月出生于广西灵川县,1996年1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政治行政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兼)。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县文物局工作。负责文化文物行业监管、群众文化、文化产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红色文化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安全保卫、车辆调度及后勤接待等工作。分管文物安全监管股、文化股,县文化馆(挂灵川县公共文化艺术辅导中心牌子)、县文物管理所、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灵川县路莫村军需物资转运站纪念馆、桂北民俗博物馆、长岗岭商道古村生态博物馆、江头古民居博物馆。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