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灵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标签: | 灵川县,退役军人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3-7978098 |
地址: | 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32号 |
单位主要职能:
1.落实上级和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的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行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执行落实由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拟定的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本局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优抚拥军安置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局长:蒋启华,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于广西全州县,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灵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局长职务,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生荣,男,壮族,1973年3月出生于广西平果市,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桂林陆军学院政治工作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任灵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协助局长负责财务、机关日常运转、军休服务和拥军优抚、后勤保障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方面的工作。分管财务、烈士碑园、军休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尚,男,瑶族,1983年4月出生于广西恭城县,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农学学士。现任灵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兼灵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党务、双拥共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扶贫工作。联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