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朔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标签: | 阳朔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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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73-8822168 |
地址: | 阳朔县龙岳路30号,邮 编:541999 |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县教育合作项目,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实验教材的编写,在自治区审定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选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八)统筹和指导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统筹管理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张伟寿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林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水模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