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
一、主要职责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职权,履行辖区内相应的自然资源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人事、财务、接待、内外...
机构信息
地区: 七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标签: 七星区,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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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773-2285131
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6号普天大楼4楼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职权,履行辖区内相应的自然资源职能。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人事、财务、接待、内外协调、档案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分局办公会、会审会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和记录;负责分局有关材料的起草和审校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组织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投诉、12345热线事项的分派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信访办、科技和档案科、机关党组织、离退休科,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土地利用部

负责协助制定新增储备用地年度计划和储备资金计划;负责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相关业务的初审;按权限负责国有土地个人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负责土地收益金收取工作;配合执法大队清理和依法处置本辖区内闲置土地;配合土地储备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农村集体预留地发展用地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831”历史遗留再开发项目的初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办、用途管制科工作,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三)耕地保护部

负责协助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协助做好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土地整治及土地开垦复垦工作;负责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初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办、田长制工作管理科工作,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四)规划部

承办划拨用地的选址意见书(需单独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规划类事项的咨询、答复、公开、投诉、诉讼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城市规划管理科、规划技术科、公共规划管理科、社会规划管理科、名城保护和景观规划科、村镇规划管理科,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五)地环和矿产部

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防治和处理工作,协助地质环境管理、矿产开发、矿产勘查、储量管理的审核工作;负责协助管理生态修复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地质勘查矿产保护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六)(地籍)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基础测绘管理、测绘市场的监管、测绘成果的管理及应用工作;负责局业务收发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接市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地理信息和测绘科、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七)执法大队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受理辖区自然资源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和支持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日常执法工作。

对接市局执法督察科、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接科室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八)土地储备部

负责七星区范围内土地收储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七星区范围内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前期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农村集体预留地发展用地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831”历史遗留再开发项目的初审工作。

对接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三、负责人: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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