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工作;运用法律法规、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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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临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标签: 临桂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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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工作;运用法律法规、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主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依法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三)加强中小学布局调整,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政治体系和科技体系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五)指导学校加强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聘任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安全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人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科学研究规划、计划并实施。

(九)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十)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聘任评聘、培训培养、考核奖惩、辞职退休管理职能。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实施考核、任免及聘任工作。

(十二)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反映教育方面重要信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4.负责综合性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5.负责组织办理有关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提案。

6.负责扶贫的综合协调工作。

7.牵头负责区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8.负责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对本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

9.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编稿、信息发布、报送及更新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督查、行政后勤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11.接待区内外来电、来往人员;做好教育局公章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机关公务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年度有关报刊的征订工作。

14.负责统一将直属学校上报的报告或请示分类报领导审批。

15.负责教育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16.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统筹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

17.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8.负责教育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教师体检的管理工作。

19.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各类慰问的协调工作。

20.牵头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21.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的管理工作。

22.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用车的调配工作。

2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教育工委办公室

1.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党建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党务、党建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党费的收缴(含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及党员信息年报等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4.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查办本系统各单位的违纪案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反邪教、双拥和军民共建等工作。

7.负责党员干部(含退休老党员)、拥军优属、工会等慰问的相关工作。

8.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有关工作。

9.牵头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10.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人事股

1.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奖惩,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局班子的考核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岗位管理、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做好教师招聘,开展校长培训、班主任及新任教师培训,国培、区培等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等对外交流管理工作。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含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的定级、晋升、调整、改革工作。

7.负责本系统教职工及老干部离、退休查档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干部职工退休手续,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节、离退休干部(含重阳节)等慰问的相关工作。

9.负责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认定参保工作。

10.负责人事方面的年报统计工作,牵头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11.牵头负责教师节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

12.负责支教教师(含挂教教师)的选派及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年度绩效奖审核分配、工资福利分配的指导工作。

14.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德育与语言文字工作股

1.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区直学校开展好文明创建活动等工作。

3.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及少先队辅导队伍建设工作;对全区各学校的心理健康功能室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4.指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班主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读书月活动。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及关心下一代、少先队工作;制定并实施留守儿童学生关爱发展纲要,负责“六一”儿童节慰问的相关工作。

5.指导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校外研学、校外活动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活动管理工作。

6.贯彻实施汉语言文字相关法规及行政执法,统筹、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组织参加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对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

9.负责创国家文明城工作。

10.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财务股

1.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2.负责核拨学校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

3.负责本局经费预算和经费决算、国有资产、内部经费审计等工作。

4.严格财经制度,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情况。

5.做好全区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预算报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报告等相关报表。

6.管理好局机关以及纳入临桂区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校(园)财务工作。

7.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8.负责赠援款和教育贷款统筹管理。

9.协助局办公室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

10.负责生均公用费、高中免学费、“三项津贴”的分配工作。

11.负责本局及纳入核算中心核算财务的校(园)人员的工资、绩效奖金、三项津贴、伙食补助、车改车补、住房物业补贴等发放工作。

12.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医保、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医改、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综合协调工作。

14.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5.配合财政、审计、人社、税务等部门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16.做好与本股室相关的绩效考评、为民办实事的相关工作

17.协助好各股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基础教育股

1.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

2.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区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3.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指导各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九年义务教育,指导管理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以及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中小学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6.牵头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牵头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设、更名、撤销等审批管理工作。

7.牵头做好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工作。

8.负责基础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配合抓好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9.牵头负责制定上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三生”招生和义务教育合格证的核验工作。

10.负责“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1.负责教育服务业、教育系统营商环境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中小学科普、科协、科技教育工作。

13.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征订及教辅资料相关管理工作。

14.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与职业成人教育股

1.指导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人防教育及环保等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开展体卫艺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对全区各学校的体育功能室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2.指导并协调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3.监督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4.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

5.组织中考体育考试,组织学生年度体检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内各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

6.配合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配合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7.配合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

8.指导全区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城市社区教育、“绿色证书”培训等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0.协助农业普查,普及农业知识工作。

11.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12.负责创国家卫生城工作。

13.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安全稳定股

1.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2.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禁毒宣传等工作,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传销、扫黑除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4.组织开展消防、防震、防汛、抗旱、减灾等工作。

5.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工作。

6.牵头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工作。

7.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九)基建项目股

1.负责对全区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2.组织指导、督促教育专项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3.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立项、可研、勘查、设计、招标等项目工作和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4.审查直属学校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指导、监督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审计及决算、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

5.抓好为民办实事的相关工作。

6.负责园丁公寓后期管理工作。

7.负责校方责任险的相关工作、按上级要求协助区社保局做好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8.做好学校校服监督管理工作。

9.报送相关绩效考评材料。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临桂区督学中心

1.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并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区督学。

2.组织实施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3.执行上级制定的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有关教育督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执法情况,依法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情况。

4.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规划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

5.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办学水平。

6.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指导、评估、验收和督查。

7.负责对各中小学校未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进行督导。

8.负责对全区各级学校常规管理进行督导

9.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质量监测工作。

10.报送相关绩效考评材料。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教学研究室

1.负责制定教研、教改计划和每个学期校历。

2.督促检查各校执行教学计划情况,按《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3.指导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学校的教学业务、常规教学管理(含实验课堂教学及竞赛指导)、教学改革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各学科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各学科的竞赛工作。

5.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推进工作。

6.安排中小学各科期末考试等各项考务工作。

7.组织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课题研究。

8.协助做好在规定书目范围内对临桂区教学用书目录的审核。

9.配合做好中小学教材征订及教辅资料相关管理工作。

10.牵头负责临桂教育奖励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

11.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二)临桂区招生考试中心

1.负责全国普通高考工作。

2.负责全国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

3.负责全国成人高考工作。

4.负责全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5.负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

6.做好自学考试的宣传工作。

7.负责普通高考考生体检工作。

8.负责中考网络平台录取工作。

9.负责高考、学考各类相关考务数据的统计工作。

10.负责免费师范生的报名及协助面试录取工作。

11.负责全区高中招生的信访工作。

12.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协助体卫艺职成股做好中考体育测试考前数据库的相关工作,导入及上报中考体育测试成绩;协助基础教育股做好中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导入及上报工作;协助教研室做好中考考生实验技能测试成绩导入及上报工作。协助局中考领导小组制定中考相关方案等工作。

13.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三)电化教育站

1.制定本区电化教育、教学装备发展规划,对全区各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相关功能室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2.利用信息技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提供教学服务。

3.负责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教育装备、信息技术教学设备的装备管理、技术支持、学校网络安全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存储、汇总及上报。

4.结合本区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电化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应用研究和经验的推广。

5.进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人员队伍的技术培训、管理,负责区培、国培计划的技术支撑。

6.负责普通高中功能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7.配合教研室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

8.做好相关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9.上报绩效考评的相关材料。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四)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

2.负责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

3.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4.负责对在临桂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5.负责临桂区助学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做好本区资助贫困学生工作。

6.协助区资助帮困工作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宣传。

8.负责对所辖学校资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核查。

9.加强资助情况的调查研究,建立与受资助学生在社区、学校、家庭联系制度,跟踪了解受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

10.负责指导所辖学校资助业务培训工作。

11.抓好为民办实事、服务惠民等相关工作。

12.负责后援单位及个人捐资(物)助学的协调工作。

13.报送相关绩效考评材料。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负责人:蒋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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