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
机构信息
地区: 临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标签: 临桂区,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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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773-5582829
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政宁路。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指导和管理临桂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十三)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2.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3.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

1.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2.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3.组织开展助理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1.承担健康临桂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

4.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财务股

1.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

1.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3.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爱国卫生办公室

1.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七)医政医管股

1.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2.指导全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

1.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2.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区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九)卫生应急办公室

1.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2.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十)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1.承担全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指导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2.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3.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管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组织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老龄健康股

1.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2.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妇幼健康股

1.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相关妇幼健康项目,管理妇幼健康相关信息。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1.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自治区、市和区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四)艾滋病防治股

1.协调、组织全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2.管理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进行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负责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工作。

(十五)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2.监督管理全区中医民族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4.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二层机构

(一)桂林市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桂林市临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

2.负责实施辖区内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3.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4.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中医和乡村医生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依法打击“两非”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7.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8.对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1.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2.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负责人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徐文

桂林市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徐文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人:林晓忠

五、办公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政宁路。

桂林市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40号。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政宁路。

六、联系方式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73-5582829

桂林市临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0773-5597978

桂林市临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电话:0773-559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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