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融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融水县,行政执法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8:00-12:00 15:00-18: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5122860 |
地址: |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大道186号 |
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承担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应急管理、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考核评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
(五)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负责全县城管执法、环卫、园林路灯和市场发展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县市容环卫、县城园林绿化和路灯照明以及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规划、计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负责规范市容环卫、县城园林绿化和路灯照明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县城园林绿化和路灯照明设施建设,负责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融江河县城城区内的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使用计划。
(八)管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城市管理执法信息中心、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园林路灯管理所、县市场发展中心。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