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融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融安县,司法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8135139 |
地址: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商务中心2号楼1-2楼 |
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对县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五)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山林水利土地纠纷(下称“三大纠纷”)调解处理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办工作。
(九)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预决算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司法所人员的干部人事编制、工资、任职考核、奖惩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法治融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拟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法治督察与政府法律事务股。
负责法治建设的考评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及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管理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证件。
审查修改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清理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解释工作。
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
(八)“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
负责对全县辖区内调处“三大纠纷”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办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综合协调“三大纠纷”案件相关工作,总结交流处理纠纷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