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城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柳州市,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2823528 传真号码:0772-2805503 |
地址: | 柳州市海关路7号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相关单位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起草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呈报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事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汇编和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应用性解释工作。
(五)负责对市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市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及县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指导、管理协助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区、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全市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