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柳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标签: | 柳南区,财政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3725170 |
地址: | 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金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起草全区财政、金融、会计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组织协调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