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柳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柳江区,行政执法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7215858 |
地址: | 柳州市柳江区瑞龙路38号 |
柳州市柳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掌握、分析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作出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决策建议。
(二)研究部署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应急管理,综合管理。研究起草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协勤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负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审批和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
(五)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城管执法协勤员招聘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员的培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根据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拟定城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七)负责规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经费使用计划。
(九)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