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柳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标签: | 柳江区,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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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7223969 |
地址: |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九曲名邸6号楼 |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柳江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承办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府服务事项和相关的现场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区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区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自治区、市)直驻柳江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柳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建设。
(八)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职责划转后,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区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现场勘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依法实行动态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作出的行政许可依法撤销。
对于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原承担行政审批的相关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审批。根据区行政审批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时制定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