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柳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柳江区,社会保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7212256 |
地址: |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原柳东路)125号 |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五)配合市人社部门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六)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规范全区评比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拟订发展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