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宾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宾阳县,司法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1-8236631 |
地址: | 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思远路206号 |
宾阳县司法局是宾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9个股室:内设办公室、政工监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承办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负责本系统业务装备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