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5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股、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和3个二层机构(县应急联动中心、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县应急救援队...
机构信息
地区: 宾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标签: 宾阳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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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8222166,24小时值班电话:0771-8252536
地址: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151号
详细介绍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5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股、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和3个二层机构(县应急联动中心、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县应急救援队)。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综合治理、人口健康、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调研、督查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配合上级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提供建议,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综合性相关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专家库建设和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各镇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镇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应急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综合减灾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各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全县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及工贸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股。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

(五)综合协调股。指导协调交通、建筑、电力、水利、邮政、电信、农林、军工、民爆、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气象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与对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自然灾害类事件调查评估、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制度,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挂牌督办综合性工作,承担相关事故查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综合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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