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马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马山县,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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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6822195 |
地址: | 广西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5号 |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监督和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和指导县公证处及其设置公证联络办事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
(六)负责全县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七)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的人事警务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南宁市司法局交办的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信访、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和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有关工作。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大决策审查股
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与法律事务股
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司法局的法律事务。
(五)社区矫正股
监督各乡(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指导、监督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八)基层股
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与公律法援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二层机构
(一)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马山县公证处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人民群众办理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民事公证;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经济活动中所需的各种经济公证;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等公证;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有关保管和提存等事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