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隆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隆安县,司法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1-6522234 |
地址: | 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12号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法律事务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行政监督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周恒就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联系丁当司法所、都结司法所。
李丽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工会。
协管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法治政府建设、卫生健康、全面深化改革、统计、档案、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禁毒、乡村振兴等工作。
联系那桐司法所、雁江司法所、布泉司法所。
罗雄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协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校园安全、人民武装、双拥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首府战略等工作。
联系城厢司法所、屏山司法所。
何翠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文件审查和法律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股、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隆安县公证处。
协管党风廉政、信访、团委、妇联、统战、民族团结、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工作。
联系南圩司法所、乔建司法所、古潭司法所。
罗凤娟 四级调研员
协管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