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隆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隆安县,文化广电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1-6522230 |
地址: | 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9号 |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事业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管理全县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监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入境、出境、国内旅游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体育和旅游等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培育文化创意、动漫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
(十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阵地,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和传播。
(十五)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十六)负责推行全县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举办全县性各种大型体育竞赛。
(十七)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以及全县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十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领导分工
谭春苗 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和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马丽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文体广电旅游综合股(广电、体育业务),联系业余体校。
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机关建设、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行政审批、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组织人事、保密工作等;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智慧广电、为民办实事广电项目;负责体育事业、体育活动、体育产业、为民办实事体育项目、全民健身、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彩票、体育行业监管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钟永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综合执法股、文体广电旅游综合股(旅游业务)。
协助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含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执法)、政务公开、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综治维稳、禁毒、信访、行业安全生产、创城、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双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消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产业、大健康和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宣传推广、旅游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黄娇萍 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文物局局长(兼)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文体广电旅游综合股(文化业务),联系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文物管理所。
协助负责社会公共文化、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惠民工程、非遗保护、文化产业项目策划建设、图书文博、文物普查、文物考古、文物保护;负责工青妇老、文化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深化改革、绩效考评、统计、审计、财务、档案、信息等工作;负责为民办实事文化项目;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