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
机构信息
地区: 隆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隆安县,政府办公室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6522133
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

收集、编辑、报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在我县举办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协办的大型活动。

十三负责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建议、提案的落实。

十四)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包括秘书股、综合股、行政股、文书信息股、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三、负责人

林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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