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医疗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横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横州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机构信息
地区: 横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标签: 横州市,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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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7083088
地址: 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12楼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横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横州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检查。

(二)组织落实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协助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协助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自治区和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釆购政策。

(七)贯彻执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以及南宁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综合保障股、医药服务监督股、机关党组织。

三、负责人

横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黎全球

四、下属单位

横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横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成立于2020年4月,是横州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经办规程和服务标准,对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三)综合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部监管和风险防控。(四)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其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经办管理及稽核工作。(五)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护理机构的协议管理,并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事务性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实施、评估。(六)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及费用结算、清算工作。(七)负责全市医疗救助业务相关工作;负责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及医疗救助费用的审核报销;负责实施医疗救助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的运维和管理工作。(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73号横州市横州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771-725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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