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负责城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标签: 江南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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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负责城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城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开放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区域合作。

(四) 提出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汇总上报申请安排南宁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城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和协调城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城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承担城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承担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开发建设的相关职责;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上报需要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牵头开展城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区服务业、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协调重大项目问题。

(七)拟订城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八)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应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负责江南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江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江南区大数据发展局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研究。

(十五)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日常值班、印鉴使用、档案整理、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

联系电话:0771-4950180

(二)二层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职能:牵头开展城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

联系电话:0771-4950180

负责人信息:刘红霞  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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