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
一、机关职能 (一)拟定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三)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标签: 江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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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国家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4887926
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2楼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拟定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三)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负责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江南区范围内地名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承担南宁市江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

(十一)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江南区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江南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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