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地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实施统计法律...
机构信息
地区: 新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标签: 新林区,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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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电话: 0457-3181157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人民路149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依照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统计调查的管理、审查;指导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区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情民意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六)组织实施在地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基本单位调查、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及住宿餐饮业、劳动工资和科技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建议。

(七)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实施和承担统计调查任务。

(十)承办区政府和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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