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新林区,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
电话: | 0457-3181099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路149号 |
(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起草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文书档案、机要通讯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办公系统政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镇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领导决定。
(四)负责组织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向领导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理,紧急预案通达执行。
(五)负责国家、省、地文件和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全局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负责区长批示列入督办件的督办检查与反馈;负责区各条战线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的起草、审核;负责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综合重要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或意见,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区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区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七)负责上级领导和国内外专家、友人来我区考察、访问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领导和各部门工作用车调配和管理,以及其他服务事项。
(九)负责区机关福利和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办公室设施整洁、设备完善;负责用电、公共财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办职工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安排,开展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工作,开展群团工作、计划生育、卫生绿化等工作;负责办内离退休职工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及上下级来文、重要会议材料、文史档案、财务账簿、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立卷、保管及借阅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总体设计、系统建设和网络管理、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综合电子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收发传输工作;负责区政府计算机中心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办公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区各部门、各镇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人员因公出国(境)、出访手续报批和证件办理事项;协助区政府安排全区对外结好与交往活动;负责邀请外国人员来访报批及来本区外国专家和记者的衔接管理;参与审核本区重要涉外新闻文稿和其他有关文稿;负责组织接待外国来访团组和在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交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区活动和我区民间组织参加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机关委、办及部门事业以及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外事、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本地区的重大涉外事务等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