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洽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
机构信息
地区: 新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标签: 新林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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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电话: 0457-3187586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165023
详细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洽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指导税务分局、税务所的纳税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主要承担新林区新林镇税源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承担所辖纳税户和缴费人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

新林税务所。主要承担新林区除新林镇以外的其他各镇、场的税源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或专业化管理。具体承担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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