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松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标签: | 松岭区,审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五一之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一之后:下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7-3321078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爱民路182号 |
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监督,行使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审计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区政府和行署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7.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地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健全审计信息系统。
(九)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松岭区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审查,审查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