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地区行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地区行署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地区行署和地区...
机构信息
地区: 加格达奇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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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电话:  0457-2730746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33号  
详细介绍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地区行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地区行署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地区行署和地区行署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地委办公室对以地委、地区行署和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地区行署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地委办公室对以地委、地区行署和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地区行署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地区行署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地区行署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地区行署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为地区行署及领导当好参谋;负责地区行署重要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地区行署主要领导讲话、报告等综合材料撰写工作。

(六)负责搜集、分析、整理、传递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要信息,为地区行署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七)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和地委明确由地区行署落实的工作、地区行署重点工作、地区行署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负责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专家针对全区重大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方针政策和措施及重要投资立项开展咨询论证工作。

(九)负责地区行署政务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地委、地区行署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负责审核地区行署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一)负责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为地区行署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地区行署有关单位和二级拨款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及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

(十三)负责地区行署驻哈尔滨联络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承担地区行署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地区行署及地区行署办公室报刊信件收发、机要通信、印鉴管理、保密等工作。承担地区行署及地区行署办公室代拟文稿审核、制发、公文处理、电子传输、文件归档等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办公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国家、省领导以及国内外重要人士来我区的政务接洽。负责信访工作。

(二)督办检查室。承担国家、省的文件及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承担地区行署全局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的调研、综合、督查、反馈。承担地区行署重大决策、地区行署领导批示、上级督查部门转办事项的督查与反馈。承担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等项工作。承担编发《督查专报》《督查与落实》。

(三)地区行署常务会秘书室。承担地区行署常务会议议题审核、会议筹备、组织召开及会议纪要形成印发等相关工作。承担地区行署党组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的筹备、组织和整理等工作。承担地区行署主要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安排、批转文件的督办落实、来客来访的接待协调、信访信件的处置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承担以地委、地区行署和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对以地区行署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地区行署常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定期对外公布清理结果。承担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地区行署办公室涉法方面工作。

(五)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与其合署办公)。承担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工作,并编发《大兴安岭信息》《信息专报》等。承担全区信息员队伍建设。承担向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

(六)政务值班室。承担地区行署政务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承担向领导报告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反映的重要情况、突发性事件,并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理结果,起草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的报告。

(七)政工科(外管科、综合指导科与其合署办公)。承担办内思想政治、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组织、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办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落实。承担对驻外单位进行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全区行政办公系统有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起草办内有关方面的报告、文件、领导讲话等。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财务科。承担编制本单位财务年度预决算,组织参与财产物资清查工作。承担地区行署有关单位和二级拨款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及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

(九)档案科。承担文书档案(包括上下级来文)、重要会议材料、文史档案、财务账簿、音像档案的收集、归档立卷、保管、借阅工作。承担编发《地区行署工作大事记》。承担机关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十)资产管理科。承担办内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资产管理、检查、维修工作。承担本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承担本单位内办公用房的调整及管理,办公家具的维护、更新。承担办内车辆的调度、使用、管理和维修。承担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综合调研科。承担地区行署重要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参与地区有关大型会议文件起草;承担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的调研工作,为地区行署及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二)经济分析科。承担参与全区经济发展方面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跟踪研究国家及省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适时分析全区经济运行与发展趋势,为地区行署及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地区行署经济工作报告、经验交流、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等材料的撰写工作。

(十三)专家咨询顾问管理办公室。承担选聘专家针对全区重大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方针政策和措施及重要投资立项开展评审论证工作;承担组织专家对地委、地区行署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开展调研工作;承担召集专家提供政策类、经济类、技术类、信息类咨询服务;承担从专家角度分析研判政策走向,围绕地委、地区行署的中心工作,随时提供决策参考服务;承担专家顾问的课题评审论证会、政府顾问讲座、专题研讨会、专家组例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日常协调联系工作;承担与省研究室及全国市(地)决策咨询机构沟通交流、业务学习。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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