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司法局
青冈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机构信息
地区: 青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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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5-3236148
地址: 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11楼,邮政编码:151600;
详细介绍

  青冈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

(三)承办规范性文件授权应由县政府负责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实施地方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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