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三)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扶贫开发中...
机构信息
地区: 青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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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5-3357007
地址: 绥化市青冈县老政府楼三楼,邮政编码:1516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三)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县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制订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工作。

(六)拟定全县社会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动员中省市县直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调省、市直机关到我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七)统筹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全县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实施。负责组织协调金融、保险机构,制定金融、保险扶贫政策,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老区发展规划和老区发展建设政策工作。

(九)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

(十)组织开展扶贫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省、市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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