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和办法,拟订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和规范,报市政府审定颁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电话: 0455-8251599
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太平东路1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和办法,拟订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和规范,报市政府审定颁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城市桥酒、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景观亮化设施、城市排水、污水收集排放设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候车亭、站牌)维护和运行管理。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对城市公共、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对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行实施监管;对城市生活垃报、餐厨拉报、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倾倒、处置及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监管;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环境卫生经营项目的市场准入进行审批。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承担城市因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负责园林绿化实用技术攻关、新优园林绿化苗木的引种到化、繁育、病虫害防治的技术研究;公园、游园、广场、街瑞等公共绿地建设和管理,并对小区庭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木指导。

(六)负责辖区内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承担城市架空管线及依附于建筑物的电力、通讯等备英管线设施和影响空阿秩序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管;编制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技术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街路牌匾规划设置管理和审批工作。

(七)负责市政公用行业应急管理。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城市内涝应急调度处置;城市道路塌陷、地下管线“隐冒漏”,井盖、雨水麓子、检查并等公用设施丢失、损毁等危及公共安全险情的调度处理,以及市政公用行业其他应急工作。

(八)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规划、住房公积金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商业活动中以高噪声的方法招保顾客、建筑施工扬尘新染、露天烧烤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捧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一)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候占城市路边石以上道端、违法停救机动车辆行为的行政处阿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二)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率规定的对在规到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三)行使固度处理监督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话、建设所产生的国体废弃物、垃圾处置进行行政监督管理检查。

(十四)市级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报省政府批准需要集中行使的其他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五)负责对县(市、区)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督查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