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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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电话: 0455-8388000
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全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九)负责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办公口部分相关部门经费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承担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外事、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全市的重大涉外事务。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归口管理外事、港澳事务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联系。负责对港澳同胞及其社团5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和对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负责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申请和管理。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四)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在省授权范围内,负责我市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在我市活动的管理。协调处置境外涉我市突发事件。保护在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我市涉外突发事件,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十五)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对驻我市的外国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以及临时来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和各级外事机构的外事业务。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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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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