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五大连池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6-6329646 |
地址: | 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335号广播局三楼 |
五大连池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连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五大连池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市委关于文化(含文物、博物馆工作,下同)、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黑河市委、市委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
(四)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体育专业学校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三)指导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申报和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五大连池特色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六)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八)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宣传、保卫、信访、会务、财务、统计、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党务、纪检、监察、审计、综治、计划生育、工、青、妇和公务接待、采购、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业务股。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协调全市的艺术比赛、演出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等;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与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工作;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文博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物鉴定、认定工作;审核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等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和博物馆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全检查、巡查;指导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市旅游示范区、度假区创建和旅游线路规划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乡村、养生养老文化旅游的推进与管理;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完善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旅游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承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组织筹备;负责旅游宣传品研发;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建设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管、协调全市电影、电视剧发行、放映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转播和引进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互联网视听节目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管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转播机构;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普法工作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对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管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并推进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规范体育产业市场;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负责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负责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对国际体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指导、组织和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和监督体育产业赛事,规范体育产业服务管理。
单位领导
周丽君党组书记局长
李朗二级主任科员
吕永刚二级主任科员
王海涛二级主任科员
王贺副局长
王雪副局长
马景峰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