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萝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
电话: | 0468-6820019 |
地址: | 萝北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负责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际和市际间合作交流。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萝北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法规、财务、信息、党建、纪检、人事)。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行政和事务性综合协调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秘、宣传、地区之间业务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本统筹地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统筹管理;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及监督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负责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普通慢性疾病医疗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并监督其规范运行;负责全县医保目录及其支付标准统筹管理;负责对全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与结算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成本调查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动态调整和规范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负责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机制,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行为实施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负责拟订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负责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文书;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