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工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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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分-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8-6187219 |
地址: | 鹤岗市向阳区一马路81号 |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市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进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市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宣教科)。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信访工作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提出建议;负责对县(区)、市直机关(单位)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信访大数据整合汇总和信息分析;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局信息化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
(三)来信和人民建议受理科(市委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汇总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承办全市“免费信访邮政”;征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督促检查市领导批示建议的落实,推进成果转化;管理和使用人民建议奖励资金,开展人民建议奖励工作;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来访接待科。负责到市接待场所上访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群众进京进省越级上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负责全市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处理来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对全市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处理到市委、市政府和全市重要会议活动地点上访群众的劝返分流工作。
(五)市网上投诉受理办公室。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署真实姓名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信访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上投诉事项;承办国家和省投诉受理办公室下交的网上投诉事项;通报网上投诉受理工作情况;检查指导全市网上投诉受理工作。
(六)投诉监督科(督查科)。负责全市信访系统工作质量的监督工作;受理、筛选、核查非纪检监察类信访投诉举报线索,受理未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投诉;负责对全部信访事项信访人回访工作;负责信访投诉举报和回访情况报告、反馈、通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督查工作,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
(七)复查复核科。受理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申请;向市政府部门交办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协调处理出现的争议;负责疑难信访事项处理结论评查工作;指导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担信访法治建设工作。
(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单位主要责任人:王玉海 鹤岗市委副秘书长、鹤岗市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