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民办事中心)
(一)研究确定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进驻单位的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审批流程 (三)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各进驻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机构信息
地区: 工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0468-3340988
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 北红旗路28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详细介绍

2005年8月29日,鹤岗市政府人民办事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这是鹤岗市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创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优良环境,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
过去群众和投资者办事要分别到各部门办理,一个办理事项又涉及多个科室,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要跑多个部门,老百姓和投资者都感到不方便。今年,鹤岗市决定建立人民办事中心,把“阳光政务”真正落到实处。
办事中心的工作以“便民利企”为宗旨。在具体操作上,要求做到“四个一”,即“一门受理、一口收费、一
条龙服务、一地办结”。
“一门受理”,凡人民群众、企业、法人、外来投资者和其它组织到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适合集中的都纳入中心办理。中心从功能上体现全面、方便、配套的思想,进入中心的市级行政部门和服务机构有65个,设立服务窗口128个,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349个,各部门进入工作人员214人。
“一口收费”,凡与中心办理事项相关的收费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办理。绝不允许“体外循环”和“暗箱操作”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条龙服务”,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在联合审批的不同阶段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大大减少了审批环节,减缩了审批时间。
“一地办结”,自中心启动之日起,凡进入中心的办理事项和收费项目必须在中心集中办理,原承办部门不得再行受理和办理。中心对所有进驻部门实行首席代表制,进驻部门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真正做到“就地审批,限时办结”。
为了保证上述措施能够落实,鹤岗市政府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


鹤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进驻单位的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审批流程

(二)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三)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各进驻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四)负责中心整体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电子政务及网络安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鹤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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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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