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基金管理等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级预算的安排,确定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产的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资产评估业务。
(七)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实施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八)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组织财政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吴明宇:新兴区财政局局长 负责:统筹全局工作
李秀波:七台河市新兴区财政局副局长
负责:协助局长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