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伊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外事办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
电话: | 0458-3878912;0458-3878916 |
地址: | 伊春市伊春区兴安街3号 邮编:153000 |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全市的重大涉外事务。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归口管理外事、港澳事务工作。
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市级领导、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和报批,负责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
(三)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对驻我市的外国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以及临时来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外事机构的外事业务。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四)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五)负责涉外事务的管理。协调处置境外涉我市突发事件。保护在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我市涉外突发事件,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六)贯彻执行国家边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的国界事务,处理边境地区和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
(七)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联系。负责对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和对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对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提供必要的支持。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