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宝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9-6132177 |
地址: | 双鸭山市宝山区宝一路 邮编:155100 |
双鸭山市宝山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是双鸭山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煤炭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煤炭生产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省、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拟订全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依法对全区煤炭开发建设、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全区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建议。
(三)承担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区地方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地方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提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地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对地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参与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五)负责全区地方煤矿行业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煤矿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相关政策措施。对煤矿企业生产能力、生产及建设、安全培训、科技技术等进行监督管理与服务。
(六)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承担宝山区地方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宝山区地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