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2665701 |
地址: |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57号; |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权限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并贯彻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汽车出入境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提出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贯彻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及有关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