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2183079 |
地址: | 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228号; |
(一)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定权限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贯彻执行全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权限内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维护。提出权限内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权限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监督。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房屋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和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