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2660687 |
地址: |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99号; |
(一)起草民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标准及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鸡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工作,负责市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确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五)依法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依法落实殡葬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标准化服务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