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鸡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69号),规定部门职责如下: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
机构信息
地区: 鸡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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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67-2352909 ,鸡西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0467-2354047
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鸡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69号),规定部门职责如下: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策事项等。设置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在国民经济综合科加挂牌子),负责处理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市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战略规划、政策、重点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牵头组织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任务。承担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关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对俄合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申报、转发、分解下达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实施市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措施。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开展与广东肇庆对口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协调推进铁路、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省关于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职责权限内全市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省企有关政策,协调央企省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

(十六)承担市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战略规划、改革、重点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市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市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有关任务。

2.与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设立及变更。(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市商务局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3.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鸡西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2)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4.与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权限内煤炭开发项目初审申报职责,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全市地方煤矿开发项目初步设计初审和主体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及上报工作,负责审核矿井的关闭和报废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市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

5.与市粮食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粮食局拟订市级储备粮总体方案,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和对市级储备粮承储库进行业务监管。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应急、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评估督导科牌子)。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相关政策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相关规划、政策、重点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三)发展规划科。提出全市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控目标、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处理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经济运行调节科。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六)体制综合改革科(挂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牌子)。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全市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挂财政金融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科牌子)。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政策。牵头提出我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负责纳入规划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落实直接融资政策,转报非上市企业(公司)发行债券申请。协调推进市“一带一路”建设、对俄合作、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等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

(九)区域经济服务科(挂经济贸易科牌子)。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参与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粮食政策的拟订,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承担重要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转报及管理。

(十)振兴发展科(挂对外合作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市推进东北全面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跨市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与广东肇庆市对口合作工作。参与有关对外经济交往交流活动。

(十一)农村经济科(挂鸡西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牌子)。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草原、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点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组织拟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管理、监督、稽察、监测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二)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科(挂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鸡西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产业发展科。提出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点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统筹谋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创新创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动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和重点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十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十六)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

(十七)商品价格科。贯彻落实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拟订全市综合性价格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市商品价格改革方案。严格按照省定价目录组织制定、调整市管商品价格。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监测和数据上报。

(十八)收费管理科。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按权限制定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十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规则。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二十)市重点项目科(挂央企省企服务办公室牌子)。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牵头负责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及督查考核,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健全市重点项目遴选、储备制度。集中对央企省企进行归口式服务,推进落实服务央企省企有关政策。负责对央企省企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省企工作。协调央企省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二十一)电力发展科(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牌子)。对接落实省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协调、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

(二十二)煤炭科(挂石油天然气科、油气管道保护科牌子)。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统筹衔接省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油气勘探开发、油气长输管网及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二十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直属单位部门职责

(一)鸡西市成本调查监审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和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工作;按规定承担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二)鸡西市价格认证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指导协调下一级价格认定部门工作,承担对下一级价格认定部门的复核裁定工作;接受公检法部门价格认定协助申请,承担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价格认定协助申请,承担全市涉纪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接受财政、税务等部门价格认定协助申请,承担全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价格认定协助申请,承担全市行政执法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三)鸡西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府明确由市发改委组织实施的全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具体负责: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和各项审批手续的报批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建成后的资产移交及按市政府要求参与项目运营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举报邮箱:jxsfgwt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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