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
机构信息
地区: 让胡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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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3:30-17:00
电话: 0459-6350561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街1218号
详细介绍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区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区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区医疗保障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5.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拟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扶持政策。
二、领导班子成员
张 宝 宏: 区卫生健康局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李 宏 梅: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区疾控局局长,主抓卫生工作。负责疾控、监督等专项工作及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以及管属领域专项安全工作。
张 学 波: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主抓计划生育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计生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计生统计、流动人口管理、妇幼专项工作、局内行政后勤,以及管属领域专项安全等工作。协助书记兼管系统党务、纪检、综治、信访等党口相关工作。
徐 志 丰: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负责医政、药政、审批、医疗机构及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护理服务。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机构合作共建。负责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以及管属领域专项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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