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桦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4-6269533 |
地址: | 桦南县苗圃路与新建街交叉口劳动大厦西门五楼司法局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县政府合同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县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应诉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乡镇司法所行政、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审计、物资装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专业物品的计划、调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纪检、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和典型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战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办依法由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和审理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国家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诉讼事务。负责全县行政复议的统计工作。负责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指导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改革各项措施。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承办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处理工作。承办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承担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县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县政府专、兼职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民事应诉相关事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对各级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受理行政违法行为信访举报及转办督察,受理重大行政执法处罚案件备案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道路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管理职责,对在道路上设站卡、检查、罚没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法律援助与公证管理股。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
(八)司法鉴定工作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研究拟订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三、桦南县司法局领导
闫旭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明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国 副局长
王永堂 局党组成员
刘 军 局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