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佳木斯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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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郊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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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7-31 14:52:44 浏览次数:1240 字体:[ 大中小 ]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4)8809016; 投诉、举报电话:0454-8809023;
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机关中心4号楼;
详细介绍

佳木斯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应用解释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负责市政府合同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重大、疑难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民事应诉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内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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