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向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4-8571702 |
地址: | 佳木斯市桥北路5号4楼(原向阳区地税局)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民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负责区属项目投资建设:组织并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年度预算内投资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城乡建设计划与统计工作;拟定公用设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以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辖区内巷道维修及养护工作;控制投资、质量和工期,严格按批准的概算规模、标准,组织项目建设;组织竣工验收。
(三)负责瓶装液化石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四)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公(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审核、发放、退出工作及实物配租的租金收缴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市住房保障局制定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编制辖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论证征收安置方案;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承担房屋征收安置的矛盾协调及维稳工作;负责补偿资金管理及安置抽签、交付、调配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政府为主体的小区改造项目(城市危、破、旧房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物业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指导召开业主大会。
(八)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物业企业的处罚;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物业企业的处罚;擅自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企业的处罚。
(九)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的处罚。
(十)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承接查验备案的确认。
(十一)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提供低保审核信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公(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审核、发放、退出工作及实物配租的租金收缴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岗。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及宣传、负责机关公文、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来文来电的收、发、传阅、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编撰、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党建、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瓶装液化石油经营许可的审批岗。负责瓶装液化石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四)市政设施管理岗。负责区属项目投资建设:组织并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制定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年度预算内投资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城乡建设计划与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公用设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以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监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投资、质量和工期,严格按批准的概算规模、标准,组织项目建设;组织竣工验收。
(五)房屋征收岗。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全区征收和补偿行为,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市住房保障局制定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六)物业管理岗。负责辖区内的物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制定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物业服务监管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九)财会岗位。负责区住建局及下属部门的财务账目、人员工资等工作。
(十)信访维稳岗。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处理网上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案件的档案管理及信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
(十一)保障性住房管理岗。负责辖区公(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审核、发放、退出工作及实物配租的租金收缴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佳木斯市向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尚志辉 局 长
赵羿臣 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