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林口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3)12345,5982601 |
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G201(兴林大街) |
抓整治、优环境,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建立秸秆打包公司项目,在六合、团结、友谊、镇东等4个村试点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购买动力机器、打包机器、联合整地机器及免耕机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林口县康绿环境服务公司签订了所辖村屯垃圾清运合同,新建垃圾池15个,投放垃圾箱13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长效稳定运行。
林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
4、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